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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了吧。
桑藜一个人走在辉腾大厦一楼明显空寂的商场里,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既然已经迈出了这一步,她再也不想反反复复的纠结了。
选择从来都是难分对与错的,可是一直徘徊着不肯面对,难道就会有更好的结果?
桑藜知道,爱情从来都是一场冒险,粉身碎骨的可能性远远大过于花好月圆的可能性,可那又怎么样?没有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恋,没有执着过、疯狂过、迷茫过挣扎过,没有情不自已的哭过笑过,那样平淡如水的青春,就真的好吗?
“桑藜。”
桑藜有些惊讶于在这个地方会有人认识她,转头一看,却是一个老熟人,家园中文网的主编李小亮。作为家园中文网最早的签约作家,桑藜当然和李小亮打过很多次交道,李主编不是催稿催得最勤的,但别的人催稿,桑藜总是有办法拖拉,唯独李主编来找她催稿的时候,那种她不交稿决不罢休的态度,让桑藜现在看到李主编都有些发憷。
不过这个时候李主编肯定不是来找她催稿的,因为桑藜的书早就太监了,她已经自绝于人民,所以面对着李主编也是无所畏惧的笑着挥了挥手。她看到李主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身后还跟了一大帮人,因为他们的出现,空空荡荡的商场里才活了起来。
李主编没有问桑藜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对于老板的感情问题,他手下那些程序员们早就八卦了无数次了,尤其是集团公司成立,那些刚进来的女文员们也迅速的把从程序员们这里得到的八卦消息添油加醋的进行了演义。
这时候,跟在李主编后面的程序员和办公文员们就在远远的看着桑藜,他们当然不可能当着桑藜的面评头论足,都知道桑藜有很大的可能性就是老板娘,谁敢给她留一个坏印象啊?
不过,惊叹于桑藜的美丽,这却是不必掩饰的。
李主编笑着对桑藜说:“看吧,不管走到哪,你都是那么引人注目。”
桑藜苦笑了一下,摇头说:“别呀李主编,以往你一夸我,我就得使劲的更新,到现在一看到你都还犯憷呢。”
李主编呵呵一笑,随即又遗憾的说:“话说回来,以你的天赋,就这样放弃不写了,实在很可惜呢。要不还是把作品捡起来吧?不要求你每天都更新,只要能固定更新就行了。”
桑藜赶紧使劲的摇头,说:“客观的说,我就是个懒人,而且做事情喜欢讲感觉,要是被更新束缚着,想想都不乐意写了,这对读者也挺不好的。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你带这一大帮人冲下来是干嘛的?打架也不像啊,带那么多穿高跟鞋的女文员呢。”
李主编回头看了看,说:“哪能呢,就算要打架,这里也没有对手,我们公司就算是人多的了。是老板给我们福利,让我带人来量身定制上班制服的,也顺便和商场互动互动,以后都是在这栋大厦里讨食呢。”
一望可知,辉腾大厦的商场现在没什么营业额,不过坚持下去,作为高新区最早的大型商场,等到高新区发展起来,也必然比后来者更多一些回报。而且这时候入驻的商家,肯定也和高新区这边的官员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即使这个时候会亏本,他们也不会很在乎。这个时候和他们拉近关系,对李赫的公司来说,也是一笔长远的投资。
而且,李赫连房租都是欠着的,再欠着服装费,也是债多了不愁。
桑藜侧头看了看,李赫给他的员工定制服的商家是报喜鸟,对李赫这个老板来说不算什么,不过对员工来说可就不便宜了。李主编要带人试衣服,没有和桑藜多聊,桑藜就自己在商场的咖啡吧里坐了下来,透过玻璃看着那些偶尔还会好奇的向她张望的文员,想到他们是自己男朋友的员工,感觉有点奇怪。
尤其是“男朋友”这个称谓就让她感觉很怪。
坐了有一会儿,“男朋友”也出现在了那些试衣服的人里面。桑藜都等得有点困了,别人喝咖啡是越喝越精神,她是越喝越困,等到她迷迷糊糊的抬起头的时候,看到李赫换了一身衣服出现在了她面前。
这时候的李赫也是一身笔挺的西装,和他的员工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大的区别。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就是他体格匀称,穿着西装也格外的精神。桑藜第一次看到李赫穿西装,倒是觉得他一下就精神了起来,以前她就是觉得李赫人比较特别,倒谈不上多帅,这时候看着李赫一脸阳光的笑,她却忽然有了种心跳加快了几分的感觉。
原来这小子也还是帅的啊,也许是现在事业的不断发展,让他嘴角上扬的时候充满了自信,尽管以他真实年龄而言面孔看上去还有一些稚嫩,但那股自信为他加了很多分,使他看起来成熟了许多。而一个男人自信的微笑,恰恰也是最迷人的。
“怎么样?”李赫站在桑藜的面前,问:“我就穿这一身去见咱姑姑,可以吧?”
桑藜撇了撇嘴说:“要不是看到你们公司的员工都换上了这样一身正装,我还真会以为你为了见我小姑穿得特别隆重,可我明明知道你也就是顺便。”
李赫说:“你说的那是刻意,而我这叫自然。”
桑藜托着自己的下巴,微笑着问:“可是穿正装会不会特别的傻?……算了,就这样吧,至少我看着还行。”关键是她看着还行,至于小姑看着怎么样,那并不是最重要的。
李赫换了衣服,也换了车。他自己的车就是那辆涂满了泥浆的牧马人,不过公司这边新买了两辆奥迪A6,正好今天提车,李赫也就顺便开了其中的一辆和桑藜去见她的姑姑。就像桑藜说的,这真的就是顺便,要不是今天提车,他也就开车涂满泥浆的牧马人去了,也不会换正装,也许那样桑藜的姑姑会觉得他更有个性一些呢?李赫也没有太多去想这个问题,这大概也是源于他现在是真的自信,并没有花太多心思在怎样展现自己上了。
去了桑琳指定的酒店,桑藜觉得小姑还算是体谅自己的,既不是什么特别高档的酒店,也不是限量版的西餐厅,也就是那种普通人家也能去,但出于经济能力绝不会轻易去的酒店。大概这是小姑的底限,如果李赫在这种酒店里就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那大概她怎么也不会同意自己和李赫交往了。
桑琳确实对侄女的个人问题很上心,尤其是她得知桑藜的男朋友就是她同班同学的时候,她就很为侄女的未来担忧。却也不失完全没有道理的,如果还仅仅是一个正在上大学,现在还一无所有,家里也没有任何背景的男生,不是说以后就一定发展不起来,可那要经过很多年的打磨,还得有足够的机遇才行,而按照正常的发展速度,等那个男孩顺利的成为了一个成功人士,桑藜最美的年华早就已经过去了。
也许他们会早早的结了婚,淹没在家庭琐事之中,还会有孩子,就像城市里千千万万的上班族一样,工作家庭孩子忙得身心俱疲。为了生活,他们会有很多分歧,很多争吵,就算他们的感情再好,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原来的感情也会出现裂缝,而这所有的一切都会加速桑藜的老去,再美的女子,当她被岁月刻下刀痕,而这个时候李赫已经成功成熟,开始散发着男性的魅力,即便是桑藜,也会面临感情的危机。
而那个时候,即使是桑藜,也怕是无力回天。
这还是最普通的一种状况,还有更严重的,就是桑藜遇到的人,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是个值得托付的人。那样的状况,桑琳简直不敢去想。
所以,尽管她哥哥说什么青春必定要经历爱和痛,她却只想她的侄女过得简单而顺心。
见到李赫的时候,桑琳略微有些意外,因为这个男孩单从外表,就给了她一个非常好的印象。就像桑藜最开始见到李赫那样,桑琳也不觉得李赫是那种长得很帅的男孩,但他匀称而健硕的体格,身上的西服也很能把他的身材展现出来,他不用刻意的昂首挺胸,就已经给人一种很挺拔,很自信的感觉。
李赫看上去很礼貌,至于怯场?至少桑琳也没有看出来。
桑琳叫来服务员,对李赫说:“你来点菜吧。”
李赫说:“点菜这种事,当然是要尊重女士的意见。其实我更想叫你姐姐,因为你看上去就像藜藜的姐姐。”
桑琳看了李赫一眼,这种奉承太直接,也太没有内涵,不过看起来李赫说得很自然,他似乎就是这么认为的。她不想在这个事情上纠缠,该点什么菜,她早就安排了,她只是想试探一下李赫的家底,但也并不打算为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