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立刻过去,和刘征衣一起使劲的推那个神像,结果,竟然推开了!那个神像的底座下面,俨然有一个黑咕隆咚的地下通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通道外面去,但就算足够深,躲过这一场大火也算得救了。
李杰示意大家不要忙着跳进去,等里面的浑浊的空气散一下再说,他也没有叫人去喊先前跑的那些人,一来时间也不允许了,二来他也不是什么圣母,那些人在危难关头既然自己跑开了,他也没有必要非要把他们叫回来。再说这也不定就是活路。
只是,李杰无语的对李斯特说:“这撒豆子特么也算是提示么?这也藏得太深了?谁他妈的想得到什么撒豆成兵的成语啊?”
李斯特说:“他可能并没有给出提示,或者他认为告诉你这个古村的怪异之处就是提示了。只要我们足够冷静并且有足够的洞悉力,还是可以发现这个密道的,当然那会比现在多耗费一点时间,但如果我们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被烧死了他也不会觉得可惜。”
李杰想想也是,不过他还是很佩服的说:“话是如此,不过教授你的思维能力和推想能力真的都不是盖的啊。这地方离我们的家乡光阴市不远,你其实有没有早就研究过这些古村落,现在故意在这里装逼的?”
李斯特哼了一声问:“你说话一定要这么粗鲁和低俗吗?”
李杰呵呵一笑,说:“总比你那种尖酸刻薄好。”
大概又有人试图直接冲出村外,引来了一阵密集的枪声。还有人的惨叫声倏然远去,大概是直接从古村外面的悬崖绝壁上跳了下去。理论上说,那也并非完全没有活下去的机会。而李杰他们,在大火距离古村中心的祠堂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的会后,从容的走进了地道里。
那里果然是一处古代留下的逃生密道,直接通向了村子的后山。
当他们逃到那里的时候,夜幕刚刚降临,回头看去,古村还掩映在一片冲天的火光中。易承烽绝不可能留下什么放走了奴隶之类的话柄,所以,这个小村,他烧得足够干净。那里会留下很多具烧焦得无法辨认的尸体,绝不会有人知道,还有十几个人逃了出去。
“我在想,这场屠杀用枪杀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用火烧的最大效果是所有的尸体都无法辨认。这不是意味着,你说的那个易承烽还想再掩饰什么呢?”
李斯特对李杰说这个话的时候,李杰真心觉得这个老鬼成了精了,即使是季忆,也不会考虑得这么缜密。没错,用火烧,是最好的死无对证的销毁证据的方式,有可能在和他们一起逃出来的人里面,有易承烽刻意要放走的,甚至那个人才是关键,放走李杰,只不过是他临时起意罢了。
这时候,连同李杰在内,一起站在后山的一条小溪前的逃亡者,一共有11个人。
李杰和李斯特从另外9个人的脸上一一的扫过,果然还是发现其中有一个人有一些可以,和其他身强体壮的奴隶相比,他的身形明显瘦削,但他的气质明显不像胡欢那样讨好卖乖,即使没有强壮的身体也能混到现在,同时他还有戴眼镜的痕迹。在地下做工的奴隶没有戴眼镜的,至少他们没有看到过。即使有人过去戴眼镜,但是在做奴隶的漫长时光中,那种戴眼镜的痕迹早就看不见了。而这个人耳朵旁边留下的痕迹表明他的眼睛才去掉没有多久。看年龄,他也是三十好几了,但当李杰和他四目相对的时候,他的眼睛明显有些闪烁,很显然,他不善于与人打交道。
除了他之外,另外两个人也不太像长期被羁押,被奴役的样子,但这两个人比之前这个老练得多,但又有意无意的处于一种守护的姿态,他们也没有太刻意的隐藏这一点。现在的态势很明显,这3个人是一道的,他们不是真正叛乱的奴隶,而是易承烽安插进逃亡的奴隶中趁乱逃出来的人。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原本应该是净土教的人,甚至是很重要的角色,尤其是那个略显瘦削的人,他是最主要的,另外两个则是他的保镖。
而其他的人,除了胡欢、刘征衣外,只有一个人长得比较分明。尽管和大家一样,经历了长期的苦役,看起来皮糙肉厚,满头杂乱如草的枯发,脸上的胡子也跟矮人差不多,但是他提拔的站姿一眼就可以看出曾经当过兵,从他的脸型,他忧郁的眼睛,李杰可以判断出,这是一个又帅又酷又忧郁的帅哥,属于和李斯特一样,他曾经最讨厌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放在大学校园,放在任何一个女人扎堆的地方,吸引力就不会比李斯特更差,可以在女人发现李杰的好处以前,先把李杰秒杀掉。
但是,这样注定不会平凡的人,也是他现在最想要的。
扣掉那3个人,扣掉李杰自己和李斯特、胡欢、刘征衣还有那个军人,剩下的3个人,眼瞅着就只能是路人甲乙丙丁了。
“能活过这几年一起站在这里,就是天大的缘份,”李杰看似漫不经心,却又字字有力,目标明确的说:“所以,如果愿意一起走下去的话,咱们都打开天窗说亮话,互相交个底,行就行,不行就分道扬镳,但是,不要隐瞒,一丝一毫也不要。我叫李杰,也许只是机缘巧合,我成了这次奴隶起义的领导者,我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我运气好,而是因为我是一个注射过特种疫苗,体质发生了根本转变的末世生存者,虽然不是爱丽丝那样的牛人,但比起普通人来,我确实要强上很多。”
他说完,把话留给了其他的人。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自我介绍,而是,一种仪式。而其他的人,显然也都明白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