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觉得他们应该不会处死我们这些劳工了。”曾经做过派出所长的左岩河说:“这么多人,不说别的,要是全弄死了,以后再上哪找去?”
这似乎也是个很合理的推测,毕竟这是丧尸遍地的末世,不是过去,大多数的人口都变成丧尸了,要找到这么多精壮劳动力,真的很成问题。
李杰瞥了这个前派出所长一眼,冷冷的说:“看你的样子,是宁愿就这么被人像狗一样拴起来是?”
“生命诚可贵啊。”左岩河说:“咱们好不容易从丧尸嘴里活下来,能活着就是最好的了,做劳工也比死了好对不对?”
“不是劳工。”李杰嘿嘿一笑,一针见血的说:“劳工是有工资有自由的,不想干了可以走,我们呢?”他举起戴着手铐的手来,说:“我们是戴着镣铐的奴隶。无自由,毋宁死!”
左岩河叹了口气,说:“我现在才知道,过去那些革命先烈是多了不起了。那时他们还没像咱们一样被镣铐锁起来呢,都有那么多人抛头颅洒热血,可我现在打心眼里还宁愿就做个奴隶了,只要能活下去。什么无自由,毋宁死,真他妈的是一句动听的口号啊!”
李杰说:“这就是现代都市生活惯出来的,现代人最缺的就是热血和忠义,最多的就是苟且和私心,我是研究都市心理学的,我最有发言权了。”
“哼。”角落里发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声,显然是对李杰这句话的极度鄙视。
左岩河脸上也明显的带着一种不以为然,说:“说的比唱的好听,能活着,谁他吗愿意去死?”这话说出来,他才意识到李杰是这里面的老大,平常他们说话也挺随便的,可这会要是李杰较真的话,挨一顿打是在所难免了。别的不说,老四金钟民对他就极度的不爽,这种不爽是从外面带进来的,开道馆的和混黑社会的骨子里其实很接近,对警察从来就不爽。
不过李杰显然没有兴趣跟左岩河计较,他把目光投向了发出冷笑的那个角落。那里关着的犯人是刚刚才扔进来的,新鲜出炉,热气腾腾。
按照惯例,新来的一定是要修理一顿的,更别提他还敢鄙视老大了。李杰和鲁斯都还没动,从胡欢以下,急于表现的家伙们顿时都跃跃欲试……
“新来的不懂规矩不要紧,竟然连最基本的眼色都没有,不修理是不行啊。”
“敢藐视老大,看来你是活腻了。”
“把他提过来。”李杰倒不着急修理人,只是叫他们把那个新来的提到自己面前来,不知怎么,他对这个新来的,还挺有兴趣。
178公分左右的个头,身材匀称,身上虽然有过殴打的痕迹,而且显然长期处于饥饿的状态,但仍可以看得出,过去勤于锻炼,身体素质总体还是不错的。至于一头杂乱肮脏的头发,满脸粗硬的络腮胡子,这是周围人群普遍的形象,脸型乍一看是普通的国字脸,但比例和线条十分合适,这种脸型会给人一种很帅的感觉,不是林野那种能把女人比下去的俊美,而是帅。年龄不太容易确定,大约也就30出头的样子,但也可能更老一些。
“我讨厌你。”李杰看着眼前这个眼神非常难以洞悉的男人,说:“我讨厌比我帅的男人,尤其是眼神这么深不可测,哈哈,我可是在赞美你呢。”
的确,深不可测不是一个贬义词,真正深不可测的眼神,既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训练出来的。很多有天分,聪明绝顶的人眼神会显得很高傲,而很多勤奋和充满阅历的人,眼神则会过于深邃。
“可我想不明白,你的眼神凭什么这么自信。”男人回敬李杰的,貌似鄙视,其实也是一种赞美呢。
李杰哈哈一笑,说:“不要乱下结论,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么自信呢。新来的,先报上名来,我是这间屋子的老大,你应该懂得江湖规矩。”
“我懂。”男人不亢不卑的说:“我会尊重你的身份,不过如果我向你俯首帖耳,想来你也不会善待我。也许我需要打一架来为自己谋求一个席位。那就打。老四。”边界叫了声金钟民,就转过身去睡觉了。